致相关贸易伙伴及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:
根据世界贸易组织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》的透明度原则,现正式通报中国关于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》的修订及相关实施要求。
一、通报背景与目的
为规范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,保障消费者权益,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,我国对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》进行了必要修订。该办法旨在确保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规范性,防止因标签信息不明确导致的贸易争端和消费者误解。
二、主要内容概述
-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性标注要求,包括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贮存条件、生产者信息等;
- 进出口环节的标签检验程序与标准;
- 对不符合标签要求的食品的处理措施;
- 相关企业的责任与义务。
三、与散装食品的关联说明
虽然本办法主要针对预包装食品,但散装食品作为食品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管理需参照相关法规。散装食品在进出口时,虽无需像预包装食品一样进行详细标签检验,但仍需提供必要的产品信息,如原产地、成分说明等,以确保食品安全和贸易透明度。建议贸易伙伴在涉及散装食品时,参考我国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及配套规章。
四、意见征集与反馈
欢迎各成员方在通报期内(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)就本办法提出书面意见或咨询要求。我们将充分考虑各方反馈,促进措施的合理性与国际协调性。
此函作为正式通报文件,敬请周知。
附件: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》(修订草案)全文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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